首頁 遺失在西方的中國史:《倫敦新聞畫報》記錄的晚清1842—1873

中國的船舶 (Chinese Shipping)

1857

《倫敦新聞畫報》第39卷,第849號, 1857年3月14日,231-232頁

我們附了一張“三桅帆船”的版畫插圖,對於這種船的描述在議會對英中戰爭問題的討論中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三桅帆船被用於英國和葡萄牙的中國沿海貿易。它在議會的處境在下麵引自《泰晤士報》讀者來信的這段文字裏得到了很清楚的解釋,該信的署名為“來自香港的聲音”:

至於三桅帆船的問題,假如我沒有記錯的話,有人已經說明了中國當局並不了解我們向殖民地船隻頒發航行許可證的做法(因為這些船從本質上來說是殖民地的船,而非英國的船)。現在眾所周知,這些船最掙錢的來源之一,並在許多情況下是謀求這種航行許可證的主要動機,就是不僅中國商人,而且就連清朝官員自己,都支付大筆的錢來雇用這些船,以護送在中國沿海地區的商船和漁船。大批這樣的船隻不敢輕易出港,除非它們能得到一艘具有這種廣受譴責的殖民地航行許可證的船隻保護它們不受海盜的攻擊。這種船上往往隻有一個歐洲人作為船長,並且就跟鬆木製斜桁四角帆帆船那樣不容易被誤認為是中國船。此外,每一艘殖民地的船隻都會將其船號和所在口岸名稱用油漆畫在船尾上。由於中國人總是把三桅帆船稱作“洋船”,所以說登上“亞羅號”三桅帆船的清朝官員自稱以為它是中國船的話,似乎令人難以置信,即使當時船上並未懸掛英國國旗。人們還須記住,葉名琛所津津樂道的有關這艘船來曆的信息都是在審問該船被捕船員時所得到的。至於航行許可證已經過期一事,要不是我想特地加以說明的話,幾乎不值一提。一艘具有航行許可證,懸掛英國國旗並沿海航行的縱帆船,往往要在航行許可證過期12個月之後才能回到香港,而此前一直在沿海航行,有時停泊在建有領事館的那五個開放口岸之一,並將價值五萬美元的硬幣裝運上船。那些反對文斯利代爾勳爵所製定法律的人們是否想說,這艘船不能受到英國國旗的保護,或是它所停泊的口岸領事不能夠或不應該來保護它不受中國的幹涉?它當時的國籍和名稱是什麽?我以為,假如“亞羅號”上的任何一位海員犯下了罪行,即使是在航行許可證過期之後,他若是沒有好的辯護律師,正如香港最高法院沒有司法權那樣,那麽勝訴的機會就很小,因為這個罪行是在中國境內犯下的,而且他所在的並非是一條英國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