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用細節把日子過成詩(經典版)

藝術也不必刻意“與眾不同”

我之所以可以輕鬆地開口就稱自己十八歲的女兒是一個“藝術家”,最重要的理由是,我對這個名詞沒有認知上的負擔。在我的心中,所謂“家”指的是——從事這種行業、在這個領域行走的人。能不能從“家”走向“大師”,才有底蘊與功力的差別。

能放鬆看待這個稱呼,是因為多年來Pony的言行舉止影響了我。在某些特別的時候,我會很想念我那十分溫柔平和的小小藝術家。

學妹March曾在她一篇談創造力的文章中提到,她跟中學老師分享創造力的時候,總期待他們能允許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敢與眾不同”。這個使命當然是非常困難的。因為主流是安全的,如果跟大家一樣,就可以避免許多討論,很快受到認同,所以我們了解“敢與眾不同”需要勇氣。

但是,當我慢慢接觸了比較多選擇走上藝術之路的人之後,我發現,不害怕自己的“不夠與眾不同”,也是藝術家的另一種挑戰。

前天我去台北訂製大門,在工坊裏眼看老板當場咆哮發作,對著員工說:“他說對我的作品很失望,是什麽意思?我才不屑幫他做呢?他們懂什麽藝術?告訴他不幹就是不幹了。”

當時因為有Eric跟我兩個外人在場,我更感覺到那場發飆十分造作。我忍不住抬頭看了一下聲音傳來的方向,是一位長發束在腦後、戴著棒球帽的男士。愛理不理的神情與說話方式,雖然與我們“大眾”不同,不過也可以歸類成另一種“小眾”。他們生怕別人不能看清自己性格中的棱棱角角,曲解穩定的定義,所以永遠像一隻怒怕的刺蝟。好像因為他是藝術工作者,別人就得十分欣賞他的每一種表達方式。

Pony常跟我談到她所體會的藝術,我於是了解,藝術家不是隻為凸顯衝擊與對立,也不是從痛苦與愁悶中才能體會深刻的人。在大自然中,對比與強烈是一種美,但和諧與平靜是更廣大的美,一個藝術家不會不了解這份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