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呼倫貝爾大草原,九月末,初雪。我們一行人借了一支半自動步槍,體驗了一回狩獵的滋味。折騰了大半天,還真有收獲,竟然打到了一隻肥碩的公鹿。陪著我們的人迅速掏出匕首豁開鹿腹取出心髒,然後抓緊心髒將其中的鮮血擠出來。事後,聽說公鹿的鹿心血是名貴的藥材,如果有人病入膏肓將要離世,喝兩勺公鹿的鹿心血保管能起死回生,怎麽也能將就著把心裏話說完再斷氣。
百鹿圖局部。清代艾啟蒙之作,描繪的是塞外草原風光,滿山丹楓黃葉,群鹿遨遊其間。
二十年前,我在西藏山南朗縣的大山裏做考古發掘,忽然看到對麵山坡上立著一隻傻呆呆的麝(屬鹿科),在“工地”上幫工的藏民馬上提著槍帶著狗從旁邊圍了過去。不一會兒,這隻麝被狗圍堵到了我們的跟前,緊跟著,提著槍的藏民也追了過來,舉槍,射擊,麝應聲倒地,藏民跑過去,拔出插在腰間的小刀,衝著麝的肚皮就是一擰,眼瞧著肚皮下邊連皮帶肉被割下來一大塊。我不解他的舉動,問身旁另一個藏民:“他割麝肚子上那塊肉幹嗎?”藏民說:“那是麝香,值錢著呢。”麝香?我聽說過這玩意,據說包治百病,於是,我走上前,和那位藏民說我想買麝香。他伸出了五個手指頭,嘴裏說:“沒五百塊錢不賣!”我說:“四百!”他搖搖頭,轉身走了。考古發掘工作完成以後,我來到拉薩,在市場上看到與藏民割下來的差不多大小的麝香標價兩千!離開西藏,轉道成都,我又看到市場上一塊還沒有藏民割下來的大的麝香標價一萬兩千塊。我覺得我腸子都悔青了。
《符瑞誌》記載:“鹿為純善祿獸,王者孝則白鹿見,王者明,惠及下,亦見。”
關於鹿,《說文解字》說:“鹿,獸也。像頭角四足之形。”上古時期,鹿的數量和種類很多,是人們用來果腹的最多的野獸之一。或許是因為外表漂亮,尤其是**的雄鹿常給人一種孤傲的感覺,於是,遠古的人們也將鹿當作了崇拜的對象。古人認為,鹿是一種瑞獸,是和善的、有神性的野獸,在野外如果見到了鹿,就預示著將會有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