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經》說:“我們可以培養專注的力量,消除引起痛苦並阻礙覺悟的障礙。這些障礙是人們痛苦的根源,是無明、我見、執著、憎恨和對生命的貪戀。無明產生出所有其他障礙。”
什麽是無明呢?《瑜伽經》解釋:“把無常、不淨、苦和非我的認同為常、淨、樂、我的,就是無明。”佛教也有相同的哲學:把“無常、苦、無我、不淨”認為是“常、樂、我、淨”,世間一切事物都依循成、住、敗、空的規律,由因緣和合而成,緣來則聚,緣去則散。它的本性就是無常、苦、無我和不淨的。然而我們不明此理,顛倒執著而痛苦。
對於愛,我們難道不是這樣顛倒地認知嗎?我們對待愛的態度,便是因為無明而來的煩惱、我執與貪戀。認為眼下的一切都可以到永遠,我愛的人、愛我的人應該永遠這樣愛下去、相伴下去,擁有的應該永遠屬於我,這便是把本來因緣聚合的無常的事物看作“永恒”。
我們認為應該常處於快樂中,對方隻應該順我之意。我們害怕失去,因沒有安全感而受苦。我們處處從自我出發,自私、嫉妒、貪戀、憤怒,攀比;我們最害怕孤獨,害怕自己在愛人、家人心中或社會裏失去存在感,於是不斷地表現自我或放縱自我,去尋找和依附承認和讚賞“我”的人。
一次宗薩仁波切與大家分享:“釋迦牟尼佛說,我們應該這樣看待我們的人生,它像一個旅店,人來人往,check in and check out。聽起來很簡單,卻是相當驚人的真諦的教授。因為這就是我們的生活,這就是‘短暫’的美妙之處。假如一件事物真的‘永恒’地停滯下來,無論多美好,也會發臭。”
《瑜伽經》非常明確地指出,瑜伽需要通過修行與不執來達成。修行就是日複一日地付出努力,以改掉自己不良的習氣,所以是落在自己、改自己,而不是改對方。不執,實際上就是針對“我執”下功夫。基本上我們一直是在對自我的執著之上,尋找和成立自己的愛情、家庭、友情、同事關係,但也因此引來很多的煩惱與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