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的審美之源。——如果我們考慮藝術感的萌芽之初,自問例如從原始人身上,最初的藝術品喚起了哪些不同種類的快樂,那麽我們最先發現的會是,那種懂得別人心思時的快樂;藝術在這裏是一種猜謎,它讓猜中者為自己的敏銳和機智而獲得快感。然後,人們借著最粗糙的藝術品去回憶,那些經驗中曾使他們感到歡樂的東西,例如,當藝術家暗示狩獵、凱旋、婚禮的時候,人們相應地感到歡樂。另一方麵,當人們遇到對複仇和危險的讚美時,會感到自己被那種描述所激發、感動和點燃。這裏的樂趣在於激動本身,在於戰勝了無聊。——甚至對不愉快事情的回憶,隻要這問題已經解決,或者隻要它讓我們自己作為藝術的對象在觀眾麵前顯得有趣(例如當一位歌手講一個關於粗心航海家遇難的故事的時候),就能產生巨大的歡樂,這時候人們將這種歡樂歸於藝術。——更精致的類型的歡樂,是在一看到點、線、節奏中的所有有規則的、對稱的東西時產生的;因為某一種相似性喚醒了對生活中一切有秩序、有規則的東西的感覺。
我們的一切幸福,都得歸功於這些東西:在對對稱事物的崇拜中,人們潛意識中認為當下幸福的根源便來自規則和勻稱;歡樂是一種感激的祈禱。隻有在某種程度上較多地享受了最後提到的那種歡樂時,更為細膩的感覺才會發生,甚至有可能從對勻稱與規則的破壞之中感到歡樂,例如,當在表麵的非理性當中尋求理性這樣一種做法很有**力的時候:此時,這種感覺就會由此成為一種有審美效果的猜謎,像最初提到的那種藝術愉悅上升到更高類型那樣出現。——繼續沉湎於這種思考的人將會知道,為了說明審美現象,這裏原則上放棄了哪一種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