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草機
發明人:1830年英國格洛斯特蘭郡的愛德溫·布丁(Edwin Budding)發明了“割草機”;1868年亞瑪利雅·希爾斯(Amariah Hills)取得卷筒式割草機的美國專利;1899年約翰·阿爾伯特·布爾(John Albert Burr)發明了帶有旋轉刀片的割草機。
美國每年在草坪養護設備、產品和服務上的支出:大約750億美元。
主要的割草機製造商:富世華(Husqvarna)公司、約翰·迪爾公司(John Deere)、美特達(MTD)公司和托羅公司(Toro)。
幾個世紀以來,割草工人都是在牧場或田野裏艱難跋涉,揮舞著鋒利的長柄鐮刀,鐮刀的刀片長而彎曲。這活兒又累又慢,而且大多沒什麽效果——鐮刀隻有在草濕的時候才好用,因為草更軟更重。第一台機械割草機是1830年由英國紡織工人愛德溫·布丁(Edwin Budding)發明的。嚴格意義上說,他開發的機器起先並不是用於割草,而是用來剪掉新布上的絨毛。這種割草機是基於他的紡織機器改裝而來。
除割草外,許多割草機還可以對草坪進行裝袋、吸除、耙地、砍削、覆蓋、粉碎、回收和除去雜草。
加裏·哈特(Gary Hatter)將割草機作為交通工具並於2001年取得了吉尼斯世界紀錄——連續260天內走了23483千米。
布丁發明的圓柱形割草機安裝在一個後滾輪上,後滾輪用鏈條驅動割草機前進,使用安裝在圓筒上的彎曲刀片割草。他製造了兩個大小不同的割草機。大割草機得由馬牽引,工作時馬蹄上要套上橡膠掌,以防止它們踩壞草坪。倫敦動物園的園長是第一批購買這種機器的人之一。布丁在廣告中稱,使用這種小型割草機“對鄉紳們來說是一種有趣、實用、健康的運動”。
或許是因為布丁的割草機沉重而笨拙,說服鄉紳和其他人購買割草機並不容易,機械割草機的發展緩慢。在1851年的英國國際博覽會上,僅有兩家割草機製造商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