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行合一:王陽明詳傳

第八章 第二次靖亂時期

本章所述為王陽明先生48歲那年的六月至49歲那年的十二月大約兩年間的言行和功業。王陽明先生在這一階段處於宸濠叛亂和奸黨離間等種種艱難之中,然而王陽明先生在此時卻建立了一生中最大的功勳。王陽明先生的言行雖然我們無法一一借鑒,然而這一時期是王陽明先生最為輝煌的時期,也是他的學說最為有益於我們的時期。

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福州三衛的軍人進貴等脅迫眾手下密謀叛亂。王陽明先生奉皇帝敕命前往平定,六月九日啟程,十五日隊伍抵達豐城縣(今豐城市)。知縣顧佖出城迎接,並將寧王朱宸濠謀反之事通報給王陽明先生。王陽明先生於是連忙返回舟中到吉安府安排應對之策。十九日上疏奏報了寧王朱宸濠謀反的事情,禦史克嗣飛報至朝廷時,王陽明先生的知己兵部尚書王瓊自言自語地說道:“有王陽明在,寧王必被擒獲。”

接下來請讓我詳細敘述王陽明征討宸濠之始末與經緯。

宸濠的權勢

江西省南昌府寧藩王是明朝的皇族,其雄踞南方,一直有異誌之心。等到了朱宸濠的時候,其奸惡更是愈演愈烈,以至於最終出現了叛亂的苗頭。再說這個朱宸濠,他心性聰慧,精通詩史,善為歌詞,但是他性格輕佻無威儀,常喜兵嗜利。盡管朱宸濠承襲了祖製的王位和待遇,卻相反地愈益驕橫殘暴。

道士李自然阿諛言朱宸濠有天子之骨相,催生了寧王謀反的念頭。他給於都的官員私授賄賂,並結交到內侍李廣。正德初年,他又結交劉瑾等閹黨,朝廷內外裏應外合,緊接著又通過賄賂收買諸生,讓其推舉自己之孝行,朝廷於是賜璽書來褒獎寧王。

朱宸濠又圖謀擴大城府地基,於是故意在近處放火燒毀民房,然後裝作救火,實際上則是要盡毀其房,最後壓價以收買這些土地。寧王在一個叫作趙家園的地方建造莊基,侵占民眾的產業,民眾不堪其苦。每到了收租時,這幫人立即聚眾相守造聲勢來威懾民眾的反抗,與此同時又畜養大盜胡十三、淩十一、閔廿四等數人,於鄱陽湖中屢次劫掠來往客商的貨物資財,私底下還預蓄軍資,真可謂是惡貫滿盈到了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