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家族慈善指南

第一節 宏觀政策環境

自2007年有全國性捐贈統計以來,民營企業的捐贈數額一直都占據企業捐贈總量的一半以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也成為獲得“中華慈善獎”最多的部門和個人。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發布和出台了一係列政策文件,從宏觀大政方針層麵鼓勵財富家族積極發展慈善事業。

2014年1月,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支持發展慈善事業”“創新社會治理”等要求,民政部和全國工商聯聯合下發了《關於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投身公益慈善事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14)]。《意見》(2014)為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提供了7個方麵12條途徑的指引。在具體參與途徑上,鼓勵支持民營企業通過捐贈有價證券、專利、技術等探索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新方式,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民營企業探索企業留本冠名慈善基金、公益信托等新載體,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在投資興業中吸納殘疾人和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將以“平等、互助、博愛、共享”為核心內容的現代慈善理念和以“義利兼顧、以義為先”的光彩理念融入企業文化,在企業內部形成人人關心慈善、人人支持慈善的良好氛圍,並通過提升合作夥伴和社會公眾的慈善理念,傳播慈善文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以後民政部門評選慈善獎項時,更加注重表彰民營企業公益慈善典型;在政府采購中,對為公益慈善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民營企業,同等條件下也將優先考慮。

2014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1號,以下簡稱61號《意見》),確定鼓勵和規範慈善事業發展的一係列重大政策措施。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第一個以中央政府名義出台的指導、規範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文件。61號《意見》倡導各類企業將慈善精神融入企業文化建設,把參與慈善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麵,通過捐贈、支持誌願服務、設立基金會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慈善活動,在更廣泛的領域為社會做出貢獻。鼓勵企事業單位為慈善活動提供場所和便利條件、按規定給予優惠。倡導金融機構根據慈善事業的特點和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探索金融資本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渠道。國家對為慈善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社會影響較大的個人、法人或者組織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