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慈善”這一概念最早出現於西方國家。近幾年,隨著國際交流的增多,戰略慈善理念逐漸被中國慈善家了解、認同、實踐。越來越多的大額捐贈者開始建立以個人(家族)或企業命名的基金會、慈善信托,甚至開始觸及影響力投資等前沿慈善工具;認真招募專業團隊探討慈善事業的戰略定位,也越來越自覺地發揮自身優勢設計核心項目;在對外捐贈時,也明確要有所為和有所不為,開始深思熟慮、有選擇性地捐贈。
1.戰略慈善的特征
戰略慈善概念最早源自企業慈善研究。邁克爾·波特在《哈佛商業評論》的《企業慈善行為的競爭優勢》這篇文章中提到,戰略慈善能有效地改善企業的競爭環境,進而提高企業競爭力,使企業、社會、慈善機構獲益。戰略慈善的四個原則及五個步驟,見表3-1。
表3-1 戰略慈善的四個原則及五個步驟
戰略慈善的四個原則戰略慈善的五個具體步驟
1.選擇最佳的受助者;
2.向其他捐贈者釋放信號,以獲取更多的捐助;
3.改善受助組織的績效;
4.推動知識和實踐不斷更新。1.明確的資助方式;
2.確定預期達到的影響;
3.確定參與的程度;
4.確定時間框架;
5.明確捐贈背後的目的。
後來,戰略慈善理念吸收變革理論與係統思維的精髓,並受到大慈善家和家族慈善重視。與傳統的慈善方式相比,戰略慈善更加注重效率和影響力,並具有以下五點特征:
(1)關注全人類需要應對的重大問題,而不是一般性社會問題;
(2)關注長期影響而不是解決一時問題;
(3)找出係統性的解決方案,探索可複製可規模化的方式或手段;
(4)強調社會變革,不僅是傳統意義上的資助;
(5)長期可持續,使社會影響力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