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貨真價實,童叟無欺”、“買賣公平,信譽至上”,一直被視為經商格言。
講誠信是做人的根本,也是經商不可或缺的基本品質。孔子說過:“無信不立。”一向以儒士自命的劉基對這一傳統思想的體會更深,他在《鬱離子》中創造性地闡釋了這一思想。
有一個商人不小心墜入河中,情急而呼:“我是巨富,誰能救我,我給誰百金。”可當打魚人把他救上來時,他卻隻給了打魚人十金。打魚人問:“為何剛才許諾百金,現在隻給十金?”商人大怒:“你一個打魚人,打一天魚才掙幾個錢?現在一下得到十金還不滿足?”打魚人隻好失望地走了。後來這位商人又掉入河中,大呼救命。打魚人沒有再去救助,其他人問打魚人為什麽不去救人,打魚人說:“這就是那個許諾而不兌現的人。”商人最終被淹死。
劉基形象地說明了不誠信者的下場:失信於人,自取滅亡。
鬆下幸之助最早創立鬆下公司時,尚不了解國家的納稅法規,為了核算納稅額,他邀請稅務人員到他的公司來辦公。當時鬆下公司做的是小本生意,營業額不高,因此很順利地通過了核準。後來隨著經營的擴展,鬆下將營業額一一呈報上去,300元、1000元、2000元……以後逐年增加為10000元、20000元等,從不虛報。但稅務人員還是親自到辦公室去調查,並擺出一副不信任的樣子。公司員工因此十分惱火。但鬆下認為,這些錢本來就是世人的,無論賺再多的錢,都應該誠實地呈報,不妨隨他扣吧。由於鬆下堅持這種誠實納稅的原則,因此在一段時間後取得了納稅機關的信任,納稅的事就變得簡單和順利了。
可見經商的方針不同,各自所采取的手段也不同。愚蠢的商人把錢看得比信用重要,結果自取滅亡。聰明的創業者把錢看成寄存在身邊的東西,能果敢、有效地使用它,讓它回歸社會,既表現了創業者敢於承擔責任這一點,又能使社會欣欣向榮。鬆下幸之助這種經商的方針無疑是對社會有利、對企業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