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節我們聚焦在多動症(也叫多動障礙)診斷標準的解讀和評估上。
在第66節中,我們曾經了解到了孤獨症譜係障礙的診斷標準,往往和多動症、學習障礙、智力發育障礙是共病。既然是共病,我們就需要把多動症的診斷標準列出來,跟家長朋友做一些探索。
多動症,顧名思義就是動來動去。一旦孩子出現注意力無法集中、做事沒條理、經常忘事、過度活躍、情緒很衝動等表現的時候,有些家長和老師就認為孩子患有多動症。其實多動,不一定構成多動障礙。
D**-5關於多動障礙的描述隻有兩個分類症狀。
第一類,注意力不集中;第二類,多動和衝動。
在第一類“注意力不集中”的表現上,我們常常看到孩子在聽別人說話時總是走神;常常弄丟作業書本或者用具;不能注意細節;經常犯粗心的錯誤。這些表現都可以歸到“注意力不集中”。
在第二類“多動和衝動”的表現上,我們常常看到孩子坐立不安,一會兒也坐不住,總是忙忙碌碌,跑來跑去;排隊的時候經常插隊或者跑掉。我們還會看到,在很多時候,問題在沒有問完之前,孩子就急著說出答案;總是在媽媽身前身後跳來跳去,竄來竄去,特別是有其他人在場時。孩子的衝動表現在情緒上,就是會暴躁、急躁,有的時候甚至暴跳如雷。
以上兩類都屬於D**-5做出的分類標準。多動症的英文標識是ADHD。有的家長發現孩子多動、衝動,或者是老師反饋給家長這個孩子常常在學校裏麵多動和衝動的時候,家長就會帶孩子去醫院看精神科醫生,當醫生開出的診斷書寫著ADHD時,就意味孩子得了多動症。
但是,孩子多動真的就是一種病嗎?2007年來自美國的統計數據顯示,患有多動症的兒童在全世界的比例是5.2%。目前多動症到底是不是一種疾病依然存在爭議,從美國的數據來看,有高達11%的4—17歲兒童會被診斷為多動症,美國人自己都認為是不是診斷過多、過重了?我們也需要做一些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