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妊娠七個半月以後進行胎位檢查有意義。因為在妊娠七個半月以前胎兒小,羊水量相對較多,胎兒在羊水中像個“小皮球”一樣“滾”來“滾”去,胎位漂浮不定。因此,在妊娠七個半月後若發現胎位異常應引起重視,因為此期胎兒在逐漸長大,其周圍的羊水量及可供活動的子宮內腔相對較窄,限製了胎兒大幅度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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