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懷孕後,應盡量避免從事對身體不利的工作。除了注意避免勞動強度過大的工作外,還要考慮職業對胎兒的發育有無危害,必要時應調換其他的工作。為了母嬰健康,孕婦應避免下述工作和環境。
(1)避免接觸刺激性物質和有毒的化學物質
如避免接觸鉛、鎘、汞、錳、甲基汞、二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等的工作。經常接觸這些物質可導致流產、死胎及有可能導致孩子智力低下。
(2)避免接觸農藥
農藥可通過呼吸道和皮膚、黏膜吸收而進入體內,而易導致胎兒畸形或死胎。
(3)避免接觸有放射線和電磁波的工作
如操作電子計算機、放射儀器等。妊娠早期的婦女最好暫時調離這些工作崗位,以免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
(4)避免不良工作環境
避免在高溫、低溫、濕度過大及有強烈噪聲的工作環境下工作。
(5)避免重體力勞動和震動的工作
如搬運工作及過重的體力勞動,劇烈的全身振動或局部振動的工作,如使用風動工具及機械操作等。
(6)避免有危險的工作
如避免從事流水作業、登高作業,或需頻繁彎腰、下蹲的工作。
(7)避免做不熟練的工作
如避免從事不熟練或高度緊張的工作,以及單獨一個人進行的工作。
(8)避免長時間站立的工作
如售貨員、電梯服務員、招待員等,即使在辦公室內進行較輕鬆的工作,也不要長時間保持一種姿勢,應定時休息,活動活動手腳。
對從事上述各種工作的孕婦,單位領導應盡量給予照顧,按有關勞動法酌情暫時調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