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孕期對**的刺激不宜過多,尤其在妊娠末期,刺激**可誘發子宮收縮,有引產和催產作用,因此,凡有流產、早產史,曾發生過胎膜早破、死胎,有過多次人工流產、引產史且合並有宮頸內口功能不全的孕婦,在孕期均不能過多地刺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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