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用
首選青黴素,青黴素對人類毒性很小。常用的有氨苄透露黴素、羧苄青黴素、頭孢菌素類(如先鋒黴素等)。
(2)慎用
氨基甙類藥物。包括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丁胺卡那黴素等,這類藥對胎兒腎功能及聽力都有損害。如果非使用不可,則應小劑量、短療程作用。
(3)禁用
①氯黴素在肝髒內與葡萄糖醛酸結合解毒,會經腎髒排出,由於胎兒肝內酶係統不健全,腎髒排泄能力差,服用氯黴素後易產生“灰嬰綜合征”,損害胎兒造血係統,引起胎兒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粒細胞缺乏或再生障礙性貧血,所以孕婦應禁用。
②四環素是典型的致畸藥,在孕早期可與鈣鹽整合,阻止鈣鹽進入軟骨和骨骼,導致胎兒四肢發育不良和小肢畸形;孕中期可抑製胎兒骨骼生長,導致胎兒先天性白內障、乳齒發育異常及乳齒成黃色;孕晚期可引起乳齒及骨骼四環素沉積而呈黃色,並可導致孕婦肝脂肪變性,所以孕婦應禁用。
③硝唑(又叫滅滴靈)對胎兒有致畸作用,所以孕婦應禁用。
④磺胺類藥,如複方新諾明(英文代號**Z)易透過胎盤進入胎體,與胎兒血中的膽紅素競爭血漿蛋白結合部位,使血中遊離膽紅素增高,從而引起核黃疸,所以孕婦應禁用。
⑤抗真菌藥物灰黃黴素有致畸作用,所以孕婦應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