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孕婦應該接受的免疫接種有以下幾種:
(1)破傷風類毒素
我國新生兒破傷風的發病率較高,是威脅新生兒生命的一大因素。孕婦接種破傷風類毒素可以預防孩子感染破傷風。
接種方法:在懷孕第四個月注射第一針,劑量為0.5毫升(含5個單位),間隔6周或更長的時間後注射第二針,劑量同前。第三針最遲應在預產期前4周注射。因為如果注射時間太接近分娩時間,就不能保證分娩時母體已產生足夠抗體。
如果孕婦已感染破傷風,則不宜使用破傷風類毒素,否則可能會引起過敏反應。
(2)狂犬疫苗
在狂犬病流行區,孕婦如被狗或其他動物咬傷,或者在非流行區被瘋狗咬傷,都應注射狂犬疫苗。
接種方法:在咬傷的當天和第三、七、十四、三十天,各注射狂犬疫苗1針。
嚴重咬傷如上肢、頭麵部或身體多處被咬傷者,應立即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注射抗狂犬病血清,然後再按上述程序注射狂犬疫苗。
(3)乙型肝炎疫苗
主要適用於生活在乙型肝炎高發區、孕婦的配偶或家庭成員有乙肝者等情況。
接種方法:首次注射後,隔1個月、6個月再各注射1次,共3次。如果孕婦本人乙肝表麵抗原陽性或表麵抗體陽性,則不必再注射。
(4)乙腦疫苗
注射乙腦疫苗對孕婦、胎兒均無害,但不必常規注射,有必要時可按要求注射。
(5)人血或人胎盤血丙種球蛋白
這兩種都是被動免疫製劑,適用於已經受到或可能會受到甲型肝炎感染的孕婦。
值得注意的是,凡有流產史的孕婦,為安全起見,均不宜接受任何免疫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