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了解孕婦的思想情況和對於妊娠的看法,說明妊娠反應是生理反應,而非疾病,以解除思想顧慮。
如患者不能進食,日輸液量為2000~3000毫升,糖和晶體液的比例為2:1,葡萄糖液2000毫升,生理鹽水1000毫升。
若孕婦電解質納、鉀、氯嚴重失衡,血鉀低於4.1毫當量/升,可加氯化鉀2~3克於**內。但濃度不可過高,一般以每500毫升**加氯化鉀2克為宜,不能進食的病人每日可補鉀3克。
如需糾正酸中毒,應嚴格按照醫囑進行。
經上述治療有進步者,應逐步減少輸液量。能進食後則按一般妊娠反應治療。
個別病例經積極治療無效,並出現黃疸及少尿,經化驗檢查肝、腎功能異常,脈速大於130次/分,則應考慮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