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詳細檢查全身情況及胎兒、子宮情況。先露未銜接者應抬高臀部,禁止灌腸,保持外陰清潔,勤聽胎音。一般12~24小時無須做其他特殊處理,超過24小時,需滴催產素引產,並抗炎治療。如距預產期尚遠,胎兒未成熟,可予抗菌素及鎮靜劑進行安胎治療。對有胎位異常、骨盆狹窄等,可根據情況予以處理。
處理原則視孕周不同而異:孕33~35周,胎兒已成熟,按孕36周以上處理,未成熟者先促使胎兒成熟,最好等至孕35周分娩;孕28~32周,早產是主要危險,應嚴密觀察胎兒成熟度、感染征象,盡量爭取到孕33~35周分娩;孕28周以下,圍產兒存活率低,不必期待。不論屬什麽孕周,如有感染均應及時終止妊娠,盡量爭取經**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