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傍晚,李阿姨去菜市場買菜。她想買點排骨,給明天回來過周末的小孫子做一道糖醋小排。可是,她經常光顧的那家豬肉攤位上,排骨早就賣完了。李阿姨有點兒著急,就跟攤主商量,能不能明天早上給她留兩斤小排?攤主麵帶笑意,卻沒有直接答應,隻是說“不敢保證”,畢竟附近就這一家菜市場,周末買肉的人太多了。況且,如果攤主給李阿姨留了排骨,而她又沒有來,那排骨到了下午就不新鮮了,也不好賣了。
經過一番商討,最後雙方決定:李阿姨先付給攤主一半的錢,明天取排骨的時候,再付剩餘的部分。這樣一來,李阿姨既能得到自己想要買的東西,攤主也不用擔心明天因賣不掉的預留排骨會虧損收益。
這是生活中很常見的一個情形,實際上它涉及了經濟學中期貨的問題。李阿姨為了今天買不到的排骨而明天一定能夠買到,向攤主支付了訂金。攤主收取了訂金,賣了今天並沒有的排骨。今天到明天的時間是“期”,排骨是“貨”,兩者合起來即為“期貨”。
期貨是從英文“futures”(未來)一詞演變而來的,主要指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間交收實貨。因為賣家判斷他手中的商品,在某個時候的價格會達到最高,於是選擇在那個時間點賣出,從而獲取最大的利潤。
人們購買期貨,通常出於兩個目的:一是套期保值,二是期貨投機。
期貨保值,是指交易者在現貨市場買賣某種原生產品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設立和現貨市場相反的頭寸,然後把現貨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通過期貨市場上的交易轉移給第三方的交易行為。期貨投機,是投機者通過預測未來價格的變化,買空賣空期貨合約,當月線的價格變動對自己有利時,就會對衝平倉,以此獲取利潤。依照我國當前的製度,個人投資者購買的期貨不能交割實物,隻是一種投機的理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