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著對方的思維說服,就等著打著自己的嘴巴吹牛。
一般說來,在說服他人時有個不變的原則,那就是“以言詞勝過對方”的說服方式,實質上是無法奏效的,尤其是對方不信任你的時候,此一方法更是行不通。當時對方也許不作任何表示,或一言不發,然而到了最後,不是拒絕被說服,就是完全無視說服者的存在。所謂說服,不光是讓對方能充分理解自己的想法,還要令對方付諸行動,這樣才算是成功的說服。
如果試圖說服的對象,是一個具有強烈猜疑心的人,就應令其運用自己的頭腦,作自主的判斷,因此,說服者若雖想以論理的方法,去遊說對方,對方反而會產生“我是否會吃虧上當?”“哪有這種好事?會不會有不良企圖?”等疑念,所以,此時說服者應放棄論理式的說服法,改從造成對方產生懷疑的因素,作側麵的攻擊。
為達到此一目的,有個原則上的辦法,那就是暫時放棄說服對方的意圖,與對方站在同一線上,同化於對方的“生活步調”,當然,最後的目的,仍在於使對方不知不覺地,同意說服者所提出的說服內容,並將他引進說服者的“模式”,產生說服者所意圖的意誌。可是,還有一個先決條件,那即是,需讓對方以為,一切事情都正按照他的意誌進行著,尤其對方是個具有猜疑心的人時。
再說,對於說服內容或說服者本身,開始產生猜疑心的被說服者,我們必須以遠離說服內容、更富人情味的一麵,和非正式上的人際關係。使對方不意識自己被說服,而保持自己的生活步調。
譬如說:“我了解了!我不敢請你答應我什麽,我想,你一定感到很累,我也很疲倦啦!就讓我們把這件事情忘掉,一起去喝幾杯,再回家吧!”然後,把對方像嬰兒般地哄至酒店,繼續東西南北地聊個不停,在這期間,對方原來堅持拒絕的態度,就會逐漸軟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