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做事不如會看事。
會做事的人比比皆是,會看事的人沒有一個。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麽自己吃力不討好,心想:“我做得很好呀?為什麽他還那樣待我?”
會做事的人惹人厭,討人嫌,就因為他太會做事,搞亂一大片,隻顧自己衝,衝,衝,哪管身後亂,亂,亂。
要說真正地做事,必須以看事先行,並且要時時會看事,越來越看事。
孔子原先也不看事,不管對方是什麽人,隻管一個勁地推銷自己。他越來越熱情,人家卻越來越冷淡。
孔子心裏冷了,心想:“這些都是些什麽人呀!”
但他終於明白:人與人是不一樣的,你在乎的東西人家未必在乎,死皮賴臉,有必要嗎?
孔子看事地離去,絕不再說什麽。
從此以後,他隻需要做一個敝帚自珍的人。
再到後來,他做一個連掃帚也不要的人。
他不再打掃天下了,天下不會因他更髒,也不會因他而好起來。大道不生不滅,人應該無悲無喜,吃好一張大餅勝於管好一個國家。
2.學會成全他人。
孔子成全了衛靈公,讓他繼續過他自己的生活。孔子決定既不打擾好人,也不打擾惡人。他是他自己,要成全別人,不要讓人覺得不自在。
孔子剛認識衛靈公,兩人很相投,高興了一陣子,過了段時間雙方不自在了,衛靈公礙於麵子,不好攆孔子,孔子心存幻想,老著臉住下來。
但他也很快發現,自己呆在這裏純屬搞事,純屬搞笑,隻會越來越尷尬,不會有什麽進展。
孔子反思:我是不是在打擾人家?我是不是讓人煩?為什麽我與他在一起的時候他寧肯去看天上的大雁也不肯看我?
孔子的自尊心因此受到傷害,但他的理性又戰勝了情感。他明白:之所以衛靈公喜歡大雁而不喜歡他孔子,是因為大雁會飛。看來他也應該飛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