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桐芳的計劃完全失敗。她打算在招弟結婚的時候動手,好把冠家的人與道賀來的漢奸,和被邀來的日本人,一網打盡。茫茫人海,她沒有一個知己的人;她隻掛念著東北,她的故鄉,可是東北已丟給了日本,而千千萬萬的東北人都在暴政與毒刑下過著日子。為了這個,她應當報仇。或者,假若高第肯逃出北平呢,她必會跟了走。可是,高第沒有膽子。桐芳不肯獨自逃走,她識字不多,沒有作事的資格與知識。她的唯一的出路好像隻有跑出冠家,另嫁個人。嫁人,她已看穿:憑她的年紀,出身,與逐漸衰老的姿貌,她已不是那純潔的青年人所願意追逐的女郎。要嫁人,還不如在冠家呢。冠曉荷雖然沒什麽好處,可是還沒虐待過她。不過,冠家已不能久住,因為大赤包口口聲聲要把她送進窯子去。她沒有別的辦法,隻好用死結束了一切。她可是不能白白的死,她須教大赤包與成群的小漢奸,最好再加上幾個日本人,與她同歸於盡。在結束她自己的時候,她也結束了壓迫她的人。
她時常碰到錢先生。每逢遇見他一次,她便更堅決了一些,而且慢慢的改變了她的看法。錢先生的話教她的心中寬闊了許多,不再隻想為結束自己而附帶的結束別人。錢先生告訴她:這不是為結束自己,而是每一個有心胸有靈魂的中國人應當去作的事。鋤奸懲暴是我們的責任,而不是無可奈何的“同歸於盡”。錢先生使她的眼睜開,看到了她——盡管是個唱鼓書的,作姨太太的,和候補妓女——與國家的關係。她不隻是個小婦人,而也是個國民,她必定能夠作出點有關於國家的事。
桐芳有聰明。很快的,她把錢先生的話,咂摸出味道來。她不再和高第談心了,怕是走了嘴,泄露了機關。她也不再和大赤包衝突,她快樂的忍受大赤包的逼迫與辱罵。她須拖延時間,等著下手的好機會。她知道了自己的重要,尊敬了自己,不能逞氣一時而壞了大事。她決定在招弟結婚的時候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