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陰曆年,長順和小崔太太結了婚。婚禮很簡單。孫七拉上了劉棚匠太太同作大媒,為是教小崔太太到劉太太那裏去上轎。一乘半舊的喜轎,四五個鼓手;喜轎繞道護國寺,再由小羊圈的正口進來。洞房是馬老太太的房子,她自己搬到小崔太太屋裏去。按照老年的規矩,娶再醮的婦人應當在半夜裏,因為寡婦再嫁是不體麵的,見不到青天白日的。娶到家門,須放一掛火炮,在門坎裏還要放個火盆,教她邁過去;火炮若是能把她前夫的陰魂嚇走,火盆便正好能補充一下,燒去一切的厲氣。
按著馬老太太的心意,這些規矩都須遵守,一方麵是為避邪,一方麵也表示出改嫁的寡婦是不值錢的——她自己可是堂堂正正,沒有改嫁過。
不過,現在的夜裏老在半戒嚴的狀態中,夜間實在不好辦事。火炮呢,久已不準燃放——日本人心虛,怕聽那遠聽頗似機關槍的響聲。火炮既不能放,火盆自然也就免了吧。這是孫七的主意:“馬老太太,就不用擺火盆了吧!何必叫小崔太太更難過呢!”
連這樣,小崔太太還哭了個淚人似的。她想起來小崔,想起來自己一切的委屈。她已失去了自主,而任憑一個比孫七,長順,馬老太太都更厲害的什麽東西,隨便的擺布她,把她抬來抬去,教她換了姓,換了丈夫,換了一切。她隻有哭,別無辦法。
長順兒的大腦袋裏嗡嗡的直響。他不曉得應當哭好,還是笑好。穿著新藍布袍罩,和由祁家借來的一件緞子馬褂,他坐著不安,立著發僵,來回的亂走又無聊。在他的心裏,他卻一會兒一算計:一千套軍衣已經完全交了活,除了本錢和丁約翰的七折八扣,隻落下四百多塊錢。這是他全部的財產。他可是又添了一口吃飯的人。結了婚,他便是成人了。他必須養活著外婆與老婆,沒有別的話好說。四百多塊錢,能花多少日子呢?盡管婚禮很簡單,可是鼓手,花轎不要錢嗎?自己的新大衫是白揀來的嗎?街坊四鄰來道賀,難道不預備點水酒和飯食嗎?這都要花錢。結過婚,他應當幹什麽去呢?想不出。不錯,他為承作那些騙人的軍衣,已學會了收買破爛。可是,難道他就老去弄那些肮髒東西,過一輩子嗎?為錢家,祁家,崔家,他都曾表示過氣憤,都自動的幫過忙。他還記得祁瑞宣對他的期望與勸告,而且他曾經有過扛槍上陣去殺日本人的決心。可是,今天他卻糊糊塗塗的結了婚,把自己永遠拴在了家中。他皺上了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