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沉思錄

卷七

1.什麽是惡?它是你司空見慣的。在發生一切事情的時候都把這牢記在心:它是你司空見慣的。你將在上上下下一切地方都發現同樣的事情,這同樣的事物填充了過去時代的曆史、中間時代的曆史和我們時代的曆史;也充斥著現在的城市和家庭。沒有什麽新的東西:所有事物都是熟悉的、短暫的。

2.我們的原則怎麽能死去呢?除非那符合於它們的印象(思想)熄滅。但是不斷地把這些思想扇成旺盛的火焰是在你的力量範圍之內。我對任何事情都能形成那種我應當擁有什麽的意見。如果我能,我為什麽要煩惱呢?那在我的心靈之外的事物跟我的心靈沒有任何關係。——讓這成為你的感情狀態,你就能堅定地站立。恢複你的生命是在你力量範圍之內,再用你過去慣常的眼光看待事物,因為你生命的恢複就在於此。

3.無意義的展覽,舞台上的表演,羊群,獸群,刀槍的訓練,一根投向小狗的骨頭,一點丟在魚塘裏的麵包,螞蟻的勞作和搬運,嚇壞了老鼠的奔跑,線操縱的木偶,諸如此類。那麽,置身於這些事物之中而表現出一種好的幽默而非驕傲就是你的職責,無論如何要懂得每個人都是有價值的,就像他忙碌的事情是有價值的一樣。

4.在談話中你必須注意所說的話,在任何活動中你都必須觀察在做什麽。在一件事裏你應當直接洞察它所指向的目的,而在另一件事裏你應當仔細觀察事物所表示的意義。

5.我的理智足以勝任這一工作嗎?如果它勝任,那麽我在這一工作中就把它作為宇宙本性給予的一個工具來使用。但如果它不勝任,那麽,我或者放棄這一工作,把它讓給能夠較好地做它的人來做(除非有某種理由使我不應這樣做);或者我盡可能好地做它,接受這樣一個人的幫助——他能借助於我的支配原則做現在是恰當並對公共利益有用的事。因為無論是我做的事還是我能和另一個人做的事,都應當僅僅指向那對社會有用和適合於社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