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51.致璹兒(光緒十六年閏二月十三日)(1890年4月2日)

璹兒覽悉:

昨接初十日來書,具悉一一。自三十日抵京後,應酬繁冗,無片刻之暇。公請隻到丁未,甲辰、癸卯、己酉合局總署團拜。皖館落成各一局,其餘三五人公席,日或一二處,皆萬不能辭。醇府戲筵一日,總署奉旨會議朝鮮事宜兩次。公私交迫,形神勞瘁,然食量有加,夜眠兩三時,尚無甚苦。

汝二兄想即起程。此次恩典,隻能照醇邸第七子鎮國將軍之例,吏部奏上,人方謂須停擱一日請太後旨,不料本日即下,蓋已預定辦法。邁兒何修得此,將來補缺較蔭生尤易。方兒初九至粵署,十一自粵赴滬,雲往蕪湖一二日即北上,家眷已先往滬舍。二十三送駕後,即乘船回津。方兒可在署候晤。會試投卷三月初三四截止,可無遲誤。藩侄、張甥等試費已在京送給。

醇邸不隨扈,諄屬勿再騎馬。今上則以尚能騎馬殷殷致問,若坐轎疲困時,偶一為之無傷也。恭邸、蘭孫、仲華甚念蕢齋,歎息不置,餘無提及者,不合時宜可知。順問雙佳。汝母道念。儀叟書。定福莊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