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63.致方兒(光緒十六年五月初三日)(1890年6月19日)

方兒閱悉:

前接二十一、二十七來稟,因無要事,未及複。陳季同前電,俟數日再複,今又半月,竟無續電,事之不諧可知。奧商輕許在前,失信於後,固由美廷歲收銀鑄四千五百萬洋元,銀價增昂,金鎊落至四兩。而倫道與季同未免虛偽,弄得我父子從中架謊,徒貽口實笑柄,殊為悶悶。醇邸不知洋情易變,乃先向太後奏明,將來如何了結,隻可俟季同回信再說。

汝於五月初十外引見後,照例謝恩,倘蒙召見(護膝再加厚。內奏事太監傳宣、導引,與我素識,倪芳等如不甚熟,屆時令苗清泰去伺候),須先期詢問禮節,預備對答,如有疑事,可另紙記出,交馬撥速寄我。即隨便批答,覲後仍將問答語記述函知為要。

芝田四月二十二至滬,調養兩旬再北來。蔗農俟六月初兩月假滿,由籍起程入覲。佘侄朝考一等末,當有緣故,然兩一、壹二無不館選者。江雲龍想亦高取,合肥當詞林擁擠時,得二人亦不足貴。樵野前已緘複李山農,匯豐債息果繳否,此事恐要丟人。樵野函索消食牛肚餅,寄去一盒,內六瓶,即轉交。儀叟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