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70.致方兒(光緒十六年七月二十九日)(1890年9月12日)

方兒覽:

二十五日得電報,闔家欣忭。昨弁回,又接是夜手書,具悉一切。使倭向係道員,似不足異。然汝膺是職,卻與他人不同。適晤駐津領事,告之曰,昔年伊藤宰相來津議事,最稱莫逆,回國後屢請我赴日遊曆,暗寓報聘之意,以為增重。劼侯談及,亦謂禮所宜然。我年老事煩,未克分身,今高福政府遣我子為欽使代行,實係睦鄰美意。該領事欣然雲,即報致外務政府及伊藤等知照,必格外優待。

日本交涉有三大難事,較各國尤難。一、琉球並吞,久假不歸,彼此皆置勿論,而中朝猜恨未釋,終無妥結之法。一、朝鮮首與日立約,稱為自主獨立之邦。倭初欲並韓,我故亟引西國通商,以伐其謀,而倭猶不甘心,井上馨令駐使竹添構難虜王,又經我兵卻退,今雖不遽圖韓,而每稱韓應自主,不認為華屬國,並唆美人扛幫,陰謀詭譎,刻刻須防。一、中日初約,不準倭商進長江各口及內地貿易,倭人不服,常求改正。總署曾允通融,而未經改定。我係創約之人,必向汝饒舌,此一時彼一時,尚可相機辨正。三者,球無辦法,韓事關係重大,防其與俄勾結瓜分,汝去或可聯絡。

至薦人之多,早所深悉。海署會奏新章,尚須派隨員,恐難推辭,少一個好一個。前任熟手,亦不能不酌留一二,擠來擠去,殊費躊躇。國書、敕命須由內閣展轉用寶,兩月未必到手,雖托人無益,亦須懇各堂托侍讀等催辦,九月初恐難出京也。

謝疏稿抄寄。何日移居總署?既為欽差,各處應酬,稱謂宜不卑不亢。電報奏定,各出使大臣發電不出錢,可隨事電問。餘不多屬。儀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