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釋讀與評點] 在陝聞知“津案”發

李鴻章寫此信的時候,他已受命入陝督辦軍務,湖廣總督之職又由哥哥李瀚章署理。這個職事,此數年裏簡直是為他們兄弟倆“承包”了。李鴻章入陝前,還曾接到入黔督辦軍務的朝命,尚未成行,因湘軍大將劉鬆山在陝西前線戰死,軍情驟變,清廷故而又改令李鴻章入陝。盡管他湖廣總督的職名還有,但不論是入黔還是入陝,統軍遊動在外,無法實理其政是自然的。況且,這與讓他掛帥剿撚時的情勢不同,此時他對清廷的這種安排是滿腹牢騷、大為不滿的,但朝命又不能不遵。信一開頭,就簡說了他操理下在陝軍務的情況,以及因大雨造成的道路原因尚未能“入省”(進入陝西省城西安)和預計的起程時日。需注意,信中還說到“前謠傳弟到秦後將接辦甘事”,也就是說,替代督辦陝甘軍務的左宗棠。這自是外間的一種妄測和謠傳,當然,是否是“內間”有人出於某種目的有意製造和播散,也未可知。當年,類似人事問題在官場上是非常敏感的,一有風吹草動的跡象,往往就傳言多有,用今天的話說“小道消息滿天飛”。隨後的事實證明,並沒有以李代左的事情發生,即使當時李鴻章本人也有個正確判斷,所說“左公並無錯處”,這倒是句難得的公道話。

此信所涉及的更重要的事情,就是所謂“天津滋事,殺斃洋官及洋人多命”,即震驚中外的“天津教案”。案事的發生是以教堂迷拐人口、挖眼剖心的傳言為誘因,津民驚悚惶恐之下集群到教堂對質,雙方發生衝突。法國駐天津領事豐大業不是采取合適方式設法化解矛盾,緩和事態,而是非常橫暴地逼迫清方官員嚴行鎮壓,甚至公然向清方官員開槍施暴。這就愈發引起津民的激憤,怒不可遏之下打死豐大業和外國教士、商人等二十來人,放火焚燒了教堂及相關處所還有法國領事館等建築,事情發生在這年的五月二十三日(6月21日)。這樣,就釀成一場重大案事,引起法國及其他若幹列強國家的強烈反應,外交途徑之外,甚至直接訴諸戰爭威脅。李鴻章在這封信中就說到,“滌師”即直隸總督曾國藩函囑“若要用兵,擬請由晉而燕”,意思當是要李鴻章準備率軍自陝東來,經由山西而到直隸、京畿,顯然是做戰爭防備。當然,曾國藩自身並無直接調動李鴻章在陝軍隊的權力,但他能夠就近奏請朝廷認可,並且,他們“師生”之間的私下溝通實際是最有用的。事實上很快即有調李鴻章率兵赴直的諭令,李鴻章也應命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