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釋讀與評點] 勸慰女兒,告知己況及朝事

信中所說“月杪接長至日手書”,當是說十一月底接冬至日的親筆信。“長至”,指夏至或冬至,這裏當然不是指夏至,查知這年冬至是在十一月十七日。據信中言,從來人口中問知了他們夫婦特別是女兒的情況,感到稍稍欣慰。“滄外孫嘉禮已成膝前曇花一現”句中,這個“滄外孫”,並非經璹的親生子,而是丈夫與已逝的第一個前妻朱氏(朱學勤之女)的親子,名誌滄。當是他前不久剛舉辦婚禮,所以信中有“或早抱孫,借娛岑寂”之言,而從“毋常鬱鬱”的勸慰語,可知經璹的心緒時常不佳。信中又與女兒談及詩作方麵的事情,並因知其“近讀蒙莊”,有“必當得大解脫”的期盼和安慰。所謂“蒙莊”,即指莊子,因為他是“蒙”(今河南商丘市東北)人,故有此稱,當然這裏是指其所留文篇。信中又告訴所知經述的行動安排,特別是自身情況。可知李鴻章此際基本是閉門在家少客來,與“坐鎮北洋,遙執朝政”時的場麵不可同日而語。至於其身體,由信中言及的狀況,可見已是老態明顯了。

所說“日本商約”的情況,題注文字中已略有述及。這裏需補充說明的是,屆時此約之簽是在北京,日方代表是其駐華公使林董,清朝代表則是總理衙門大臣張蔭桓,而不是李鴻章了,當時他正在出訪西洋,再說也沒有了這個“資格”。對該約的“磋磨”及相關“時事”處置,信中有“朝廷不問,總署亦不問”的說法。鑒此,此老“妄改韓詩”,有句作“中朝大官老於事,詎肯感激徒推諉”。查知這是由韓愈《石鼓歌》一詩中的“中朝大官老於事,詎肯感激徒媕娿”句改來。原句意思是朝中的大官們老於世故,豈肯因感動激發有效做事,隻是沒有主見地猶豫拖延而已。李鴻章信中隻將“媕娿”改作“推諉”,所責就不隻是有無主見的問題,而更有不敢擔當、故意推卸責任的特指。所謂“蕢齋固灼知其隱”,蕢齋是指女婿張佩綸(字幼樵,又字簣齋、蕢齋),他與經璹這宗姻緣的情況,在下錄信的釋讀文字中再述,這裏隻是說明,其人為進士、翰林出身,文才頗高,對嶽父的詩句所本及改動用意,他自然會一清二楚。李鴻章的確是有的放矢,因為詩句所指摘的現象,不符他向來的做事風格,甚至可以說為其深惡痛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