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輯錄到的李鴻章寫明致信對象為女婿(連同女兒)的第一封信,所以這裏先對其女婿張佩綸的簡況特別是被納婿的事情予以集中交代。張佩綸為直隸豐潤籍,進士、翰林出身,著名“清流”黨人。清流黨的最大特點就是“敢言”,評議朝政,揭露時弊,彈劾大臣,鋒芒畢露。對張佩綸而言,這使得他揚名,也使得他壞事。中法戰爭當中,他極力主戰,誇誇其談。慈禧太後來個令“書生典戎”,順水推舟地將他派至福建前線會辦海疆事務,看似給了他實踐“大言”的舞台。但對這個書生而言,“說”和“做”完全是兩碼事兒,結果到了那裏表現得一塌糊塗,馬尾之戰一敗塗地。盡管這不能歸咎其一個人,但他還是為此落得“遣戍”也就是被充軍流放的治罪。在其服刑回來後,很快就被李鴻章招為女婿,這是在光緒十四年(1888年)的十月間。奇不奇怪?
奇怪之處不光是張佩綸的罪徒身份,還有他的歲數和婚史。這年他已四十出頭,而且有過兩次婚史,留下兩個兒子(皆原配夫人朱氏所生)。而這時李鴻章的未婚女兒經璹(菊耦,同治五年即1866年生)芳齡二十有三,雖在當時已算“大齡”之女,但比張佩綸畢竟小了十八歲啊,且是要給人家做“填房”,當前房孩子們的媽媽。要說財產嘛,照李鴻章所言,當時張氏在老家“無一椽之屋、半頃之田”,是個“窮光蛋”。所以這樁婚姻成了一時笑談,頗遭人奚落。當是忌恨者的惡作劇吧,竟編出這樣一副笑罵之聯:“養老女,嫁幼樵,李鴻章未分老幼;辭西席,就東床,張佩綸不是東西。”上聯不用解釋,下聯中的“西席”,是館師或幕客的代稱,而張佩綸有過在李鴻章幕府的經曆;“東床”即指女婿。這也真是有才人方能編得出來的,夠糟踐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