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釋讀與評點] 母壽獲禦賞,洋務得人助

李鴻章給哥哥寫這封信的時候,心情很好,因為家中連逢喜事。不僅從哥哥來信中獲知母親身體康健,而兄長在湖廣總督任上又兼署湖北巡撫(所謂“撫篆兼權”),更是從京中得知朝廷為母親賞賜了“鬆筠益壽”四字的匾額。這頒賞是怎麽回事兒?原來,這年是慈禧太後四十壽誕,而李母這年逢七十五歲壽辰(按虛歲計,生於嘉慶五年即1800年),皇家“特沛恩施”,給為皇朝貢獻了兩位大員的這位母親賜賞。上提匾額之外,還賞有“紫檀三,鑲玉如意一柄,大卷江綢袍褂料二匹,大卷八絲緞袍褂料二匹”。這是專頒諭旨中載明的。不過,李鴻章寫這封信的時候,還沒有接到此諭,是先從“內線”人員黃孝侯(當為黃鈺,字孝侯,安徽人,時任戶部右侍郎)那裏預知了頒匾消息。皇家這當兒還正每天忙不迭地“聽戲”享樂,暫顧不上這等事情呢。不過,賞事是既定的,不會有假、有變。聞知消息,李鴻章就趕忙向哥哥報喜,並鋪排如何謝恩,到時如何“模存匾字”“泐成橫額”以及兄弟各處分別懸掛的事宜。“謝恩”,就近的李鴻章率先做過了,說是在“花衣期”內,謝折“用黃綾折麵,專弁派遞”,還特別說明,“非花衣期內不可用”此。那麽何謂“花衣期”?是朝中有喜慶之事,如皇帝、太後壽誕,前三後四共七天當中,朝中大員都要穿色調喜慶的朝服,此間稱作“花衣期”。當然,這是太後壽誕的“花衣期”,李母的生日早過了(是在二月初三日)。

這位李母,她本身也姓李,是與丈夫同鄉的李鴻謨之女,出身寒素之家,是自小被丈夫家收養的,吃苦耐勞,勤謹孝順,留得一雙在當時很不隨俗的似裹非裹的大腳。與李文安成婚後,即使丈夫中進士、成京官,她在家也依然是一副“勞動婦女”的樣子。後來兒子長成、發跡,她也無奢侈之風、驕盈之氣,倒常教兒子們以盈滿為誡。當然,這時在高官大員兒子的奉養之下,“貴婦人”身份自然是有的。皇家的此番頒賞,又會給她增添不小的“風光”,起碼李家的人是這麽看的,否則哪會這麽看重和忙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