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此信,主要是就“馬嘉理案”交涉傳遞相關信息、發表意見和為哥哥謀劃的。所說“隨後當即趕到”的丁價藩,即河南籍的丁士彬(字價藩,又作芥藩、介藩,以下信中即有作“介藩”者),此人比較熟悉洋務,原官安徽鳳陽知府,後獲道員官職,李鴻章認為有他讚襄,對辦案會有幫助。對哥哥拿出的“查辦大略”,他認為“語語到竅”,能抓住關鍵,但在英國千方百計地刁難、威脅、逼迫之下,又覺得事情並不好辦。鑒於英方“調集兵船九隻,並水師提督駐泊煙台,意存恫喝”的情況,甚至擔心“難保不因此開釁”。在代表英國政府與清方交涉的事局中,其駐華公使威妥瑪是唱主角的。李鴻章與之連日晤談,其人硬說案事是由岑毓英授意楊玉科主使的,也就是說屬清朝的“官方行為”,這顯然就加大了事件的嚴重性。楊玉科為開化鎮總兵,事實上他並沒有受命對付英國探路隊。不過這時李鴻章心裏沒底,認為先將其撤職才利於獲得確情,而到頭來李瀚章他們查辦的結果,還是為之辯誣了。
信中所說英方“並舉田興恕輕辦為非”雲雲,這當是借多年前清廷處置“貴陽教案”時,對領導反教的大員田興恕的所謂“輕辦”來說事,意思顯然是要把馬嘉理事件的責任加在清朝官方頭上。威妥瑪外,李鴻章信中提到的格維訥,為英國駐華公使館參讚,也是幫同威妥瑪勒逼清方的重要人物。在李鴻章看來,此人“外似陰柔,脾氣亦複不小”,說到他今日來署,“又與大抬一杠,拂然而去”的事情。李鴻章把英方與總理衙門就“滇案”交涉的往複照會要件,以及自己與威妥瑪的麵談節略匯抄給哥哥閱看,供他作辦案參考。
李鴻章還就自己寫給總理衙門的信中,說哥哥“洋務太生”“情麵恐有瞻顧”等情的用心予以剖白,要哥哥“曲諒其苦衷”。又特別提到關於“覲翁”也就是薛煥(字覲堂)的事情。李瀚章的這位親家,已在四川老家賦閑有年,李鴻章這時是策劃讓這個懂洋務的親戚出山赴滇幫同辦案,甚至要哥哥必要時不妨直接上奏請他會辦,說“朝廷今已深知此事關係全局安危,用人不拘常格,我輩亦內不避親,何嫌何疑”。結果,在李鴻章寫這封信後的不幾天(八月初八日),就有上諭命四川總督吳棠傳知薛煥赴滇,很顯然這是接受了李鴻章的建議(即使李瀚章接弟信後出奏這時朝廷也看不到)。此時李瀚章正在前往雲南省城的路上(他早在七月十八日起程),於十月十六日抵達,而七天之後,另路出行的薛煥也就到了。李鴻章此信中還問及雲貴總督劉嶽昭(字藎臣)病狀若何,說如果該職出缺,“難保不以兄暫署”,告誡哥哥“急難之際,似不可遽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