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往仙台學醫的動機有四,我在《魯迅的生活》和《回憶魯迅》文中已經敘明了。別後,他寄給我一張照片,後麵題著一首七絕詩,有“我以我血薦軒轅”之句,我也在《懷舊》文中,首先把它發表過了。現在隻想從他的儀容和風度上追憶一下:
魯迅的身材並不見高,額角開展,顴骨微高,雙目澄清如水精,其光炯炯而帶著幽鬱,一望而知為悲憫善感的人。兩臂矯健,時時屏氣曲舉,自己用手撫摩著;腳步輕快而有力,一望而知為神經質的人。赤足時,常常盯住自己的腳背,自言腳背特別高,會不會是受著母親小足的遺傳呢?總之,他的舉動言笑,幾乎沒有一件不顯露著仁愛和剛強。這些特質,充滿在他的生命中,也洋溢在他的作品上,以成為偉大的作家,勇敢的鬥士——中華民族的魂。
他的觀察很銳敏而周到,仿佛快鏡似的使外物不能遁形。因之,他的機智也特別豐富,文章上固然隨處可見,談吐上尤其層出不窮。這種談鋒,真可謂一針見血,使聽者感到痛快,有一種澀而甘,辣而腴的味道。第三章所舉給人綽號,便是一個例子。吾友邵銘之聽他的談話,曾當麵評為“毒奇”。魯迅對這“毒奇”的二字評,也笑笑首肯的。
他在醫學校,曾經解剖過許多男女老幼的屍體。他告訴我:最初動手時,頗有不安之感,尤其對於年青女子和嬰孩幼孩的屍體,常起一種不忍破壞的情緒,非特別鼓起勇氣,不敢下刀。他又告訴我:胎兒在母體中的如何巧妙,礦工的炭肺如何墨黑,兩親花柳病的貽害於小兒如何殘酷。總之,他的學醫,是出於一種尊重生命和愛護生命的宏願,以便學成之後,能夠博施於眾。他不但對於人類的生命,這樣尊重愛護,推而至於渺小的動物亦然。不是《呐喊》裏有一篇《兔和貓》,因為兩個小白兔不見了,便接連說一大段淒涼的話嗎?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魯迅的偉大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