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戰爭論

第六章 關於史例

一、利用史例的幾個著眼點

在所有的經驗科學中,可以說明一切問題並且最有說服力的就是運用史例。軍事藝術中尤其如此,因為作為軍事藝術基礎的各種知識,無疑都屬於經驗科學。

但是,必須注意,正確地運用史例和防止濫用史例非常重要。一般的理論著作者由於不能運用好史例,因而在運用史例時不但不能有所助益,反而會妨礙讀者對問題的理解。

運用史例應著眼於以下四個方麵:

第一,用史例單純說明某種思想。為保證讀者能正確理解作者的原意,隻要簡單地提出事例就夠了,因為人們隻是使用事例的一個側麵,甚至事例的曆史真實性都是次要的,舉一個虛構的例子也未嚐不可。

第二,用史例幫助說明某種思想的運用。此時必須比較詳細地敘述事例,用史例證明細節的處理情況,但正確性不是很重要。

第三,用史實證明自己的論點。需要證明某種戰爭現象或行動及其產生的結果時,隻要使用這種方法,列舉出確鑿無疑的事實就夠了。

第四,通過詳細敘述某一史實或列舉若幹史實用以汲取某種教訓。這時,必須遵循兩個原則:盡可能詳細地列舉史實,盡量選擇最近時期的史例。

受到材料的限製,欲用詳盡的史實證明自己的論點而把曆史事件再現或者展示在讀者眼前,是很困難的。要想論證一個新的見解或是明確一種值得懷疑的見解,詳盡地敘述一個事件要比簡單地提示十個事件更為有用。粗淺地引用史實會產生數以百計的錯誤見解和杜撰的理論。

如果想通過敘述某個曆史事實來證明某一真理,就必須盡可能地把相關的史實毫無遺漏地展示在讀者麵前。這一點做得越差,證明力就越小,就越需要通過許多事實來彌補一個事實證明力不足的缺點。這也是一個經常被人濫用的危險辦法。有些人不去詳細地敘述事實,隻滿足於簡單地提出三四個事例,造成似乎很有證明力的假象。但是,對有些經常反複出現的事情舉出一打實例也證明不了什麽,因為別人同樣也可以很容易地舉出一打結果相反的實例進行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