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軍事藝術的區分
一、戰術和戰略與戰鬥的關係
任何理論必須首先澄清雜亂的,或者混淆不清的概念和觀念。隻有對名稱和概念有了共同的理解,才能清楚而順利地研究問題,才能同讀者站在同一個立場上。
狹義的軍事藝術本身又分為戰術和戰略。前者研究戰鬥的方式,後者研究戰鬥的運用。行軍、野營和舍營這幾種軍事活動的狀態,隻能在戰鬥發起時才同戰略和戰術發生關係。它們究竟是戰術問題還是戰略問題,要看它們是同戰鬥的方式有關,還是同戰鬥的意義有關。
戰術和戰略是在空間和時間上相互交錯、但在性質上又互不相同的兩種活動,如果不能精確地確定它們的概念,就不可能透徹地理解它們之間的內在規律和相互關係。也許有人會認為,過於細致地區分戰術和戰略這兩個十分接近的事物是多餘的,因為這對作戰本身並沒有直接作用。當然,隻有十足的書呆子才會去尋求這種區分對作戰的直接作用。
二、戰爭活動可分為兩大類
戰爭理論把戰鬥作為真正的戰爭來研究,把行軍、野營和舍營作為或多或少同鬥爭一致的軍隊的狀態來研究。但戰爭理論不把軍隊的給養作為自己範圍內的活動來研究,而像對待其他既存條件一樣,隻研究它的結果。通過研究戰爭理論,我們可以認為,屬於戰爭的活動可以分為兩大類:僅僅屬於戰爭準備的活動和戰爭本身的活動。
戰爭就其本義來說,就是戰鬥。因為從廣義上看,在戰爭的所有複雜活動中,隻有戰鬥才是能產生戰爭效果的根源。戰鬥是戰爭雙方之間精神力量和物質力量的較量,物質力量是手段,其作用不言而喻,但絕不能忽視精神力量,因為精神力量對物質力量在戰爭中的使用具有決定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