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蓴與秦安在一起三年了。
三年是一條符咒,壓迫他們,使他們明白:再不結婚就有些說不過去。
但是秦安感覺自己沒有準備好。
今年的同學聚會,他一點也不想去。同學聚會很有意思,頭幾年人數特別多,男友或女友,林林總總,十個人可以變成二十個。這些年人漸稀少,成了家的同學多半做了人父或人母,BB隻有那樣大,帶出來不方便。
老同學在電話裏自嘲地說:“來吧來吧,還有我們幾個為數不多的未婚青年。”
他笑:“跟你們混沒前途,我得收收心了。”
“不會是想結婚了吧?盧蓴有了?”老同學不懷好意地笑,秦安懶得理他,這種玩笑太老套不新鮮。
對,秦安懼怕的就是老套,就是不新鮮。
不是說他希望女友常換,衣服常新,而是他希望自己的婚後生活能夠不那樣老套——幾十桌喜酒與結婚照上傻傻的照片宣告了這對男女成了配偶,接下的日子就是妻子穿著睡衣在家裏晃來晃去,張著滿是牙膏沫的嘴巴告訴他早餐做好了,一杯豆漿兩個雞蛋……還有無休無止的肥皂劇,洗不完的碗,聞不盡的油煙,下班天天向家趕……這樣的生活,想想就可怕,哪裏還敢親力親為?
盧蓴顯然是不能配合他將婚姻玩得新鮮的。他們初相戀時,每次約會她還化點淡妝,找個有情調的地方談談情說說愛。戀愛久了,她的淡妝便不再給他看,約會不在他家便在她家,吃飯**看影碟。他提議去影院,她就買盜版碟;他提議去咖啡廳,她就買速融咖啡;他想購物,她就拉著他一路跑開,非要等到打折。她與他的經濟原則不相同,每每他有抗議,她就拿著計算器算賬給他聽,如果他們結婚買房還差多少萬。盧蓴是一門心思要和他結婚的,這些日子索性退掉了自己的房子,搬來與他同住,這樣每月可以省下一大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