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城。
趙如嫣拿著條子進了琳琅館,邊走邊喊:“知若,你來看看,這是晉殊的筆跡嗎?他說去湖州,什麽意思啊?”
紫菀迎出來,笑道:“你來得不巧,我們小姐不在,和晉殊出去玩了……”
話音未落,兩人對望一眼,臉色都變了。
有一種壯烈,叫做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林知若第三次逃跑失敗被抓回來後,晉殊把她拽進房裏,拔出匕首用力插在了她腳邊。
俗話說事不過三,他的耐心最大也就到這兒了。
林知若抱膝坐在**,低頭不語。
晉殊道:“我說過了,再有下次,就把你的腳砍下來,你以為我不敢是不是?”
林知若有些低落,道:“你砍吧。”
晉殊笑了一下,收起了匕首,伸手捏在她腳踝上,緩緩地用力,林知若漸漸覺得痛,一開始還能忍著不出聲,後來晉殊用的力道越來越大,林知若痛得渾身發顫,終於開口求他:“疼……放手……”
晉殊的用意很明顯:對他來說,要拆卸人身上任何一個地方的關節都跟玩兒似的。他有的是不傷人身體卻讓人吃盡苦頭的方法,林知若再想跑,就是自討苦吃。
他鬆了手,房間一時陷入靜默。
良久,林知若先開了口,喚他:“阿殊?”
晉殊嗯了一聲,少頃,又問:“幹嘛?”
“沒什麽,”林知若道:“我在想,你究竟是不是真的阿殊。”
這話晉殊聽得懂,霎時間有點慌亂,但是不肯道歉,底氣不足道:“誰讓你要跑的?”
他一向如此,就算是自己的錯,也從不肯認。以前林知若覺得遷就一下也就是了,現在卻打從心底覺得有點兒煩,低頭揉著自己的腳踝,沒有理他。
第七次逃跑失敗後,林知若在一間客棧的**醒來,後頸酸痛。
晉殊坐在桌邊,把自己的飛刀貼在油燈燭火上來回加熱,道:“你說你何必呢,非逼我綁著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