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方哲給我的信用卡裏拿出一萬元給阿湯。我告訴自己,這錢隻是我向方哲借的,將來一定會還。這樣想著,對方哲的歉疚之情淡了許多。
到律師事務所,請了知名律師幫我料理官司——我已經起訴江水春,並利用關係將江水春抄襲之事讓紙媒的朋友在報紙上盡快刊出。
忙完這一切,我便向火車站趕。
一個星期,時間是那麽急,每一秒,都不可以浪費。
到候車室裏,給方哲打電話。
“你在哪裏?”方哲隨口問。
“在回鄭州的火車上!”我知道如果說我還沒有上火車,他一定會追過來。
“你回家?怎麽沒有聽你說過?”
“是這樣,家裏忽然有些事情,我得馬上趕回去,而且怕你擔心,所以沒有告訴你。”撒謊其實很容易,尤其是欺騙一個毫無防心的人,我騙方哲,像成年人欺騙小孩子,甚至不擔心有戮穿的危險。
“你早告訴我,我就一起陪你回去了。”
“你看,我就猜你會這樣做。方哲,我不想讓你因為我將生意耽誤,你知道嗎?我總感覺自己欠你太多。”說這話時的誠墾,自己都被自己感動。
方哲輕笑起來:“傻孩子,怎麽說話的。我再向卡裏存些錢吧,萬一那邊兒急需……”
“不要!”如果兩個人的感情不等價,一方越是付出,另一方越是被壓得不得翻身,我害怕方哲這樣慷慨地給我愛給我金錢,會成為我一生難以償還的債務。
掛了他的電話,聽著播音員毫無生氣的聲音,百無聊賴,拿著手機把玩,去按號碼,按了一半發現自己想撥的號原來是和其的手機,忽然心酸起來。強行逼迫自己合上手機,從包裏取出煙,到吸煙處站著,看著窗外青色的天空中風卷殘雲。要下雨了。
和其,你是我的雨季!
手機忽然心有靈犀地響,盧小雅的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