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主體性”的當代哲學視域

二、辯證法與人的“主體性存在”

前文通過對馬克思的現代性批判與其主體性思想之間深層關係的探討,揭示馬克思哲學的當代性。在本節,我們試圖探討辯證法與人的主體性存在之間的關係,來揭示馬克思哲學的當代意義。眾所周知,辯證法是馬克思哲學的重要理論基礎,在整個馬克思哲學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對於應該如何理解辯證法的理論本性和思想內涵,國內學術界有著很不相同的認識。筆者曾把以往辯證法研究概括為“自然主義範式”、“認識論範式”和“實踐論範式”三種對辯證法的理論對象和思想旨趣有著重大不同的理論範式[1]。在本節,我們將從人的主體性存在與辯證法的深層關係出發,揭示辯證法作為“人的自我理解學說”這一理論本性,從而充分闡發馬克思辯證法理論所具有的當代意義。

(一)“死”的理論概念與“活”的人的存在:哲學所麵臨的重大矛盾

人的“主體性”存在需要一種與之相適應的哲學思維方式來予以把握。在哲學史上,“認識你自己”,這一德爾斐神廟上的諭言始終是哲學探究的最高主題,“在各種不同哲學流派之間的一切爭論中,這個目標始終未被改變和動搖過:它已被證明是阿基米德點,是一切思潮的牢固而不可動搖的中心”[2]。一部哲學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人關於自身存在的自我認識和自我理解史。然而,雖然哲學把認識和理解人的存在作為自己的根本目標,卻並不意味著它必然能找到通向“活生生”、“真實”和“具體”的人的存在道路,恰恰相反,在哲學史上,哲學家懷著認識人的目標的無限熱情而開端,卻常常以人的存在的失落為結局,人的存在失去了“活生生”的、“具體”的生存性質,被“抽象”化成“現成”的“存在者”,並由此引發人的“自我認識”的危機。這是哲學史上屢見不鮮的現象。無數先哲睿智們費盡心力,企圖對人的存在給出一種明確的、“本質”性的說法,然而,人猶如一個調皮的精靈,總是躲避著對他的把握,當哲人們殫精竭慮,自以為達到了對人的一勞永逸的理解時,人馬上又露出他的另一副麵孔,證明了這所謂“一勞永逸”不過是一廂情願的幻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