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主體性”的當代哲學視域

一、“詩性”的自我創造與個人生活的目的

我們認為,個人主體性一個很重要的方麵體現在“個人生活的目的”這一問題上。個人在回答和解決“個人生活的目的”這一問題的過程中,其主體性將得到充分的彰顯。在本節,我們將深入哲學史,圍繞這一課題,探討個人主體性被遮蔽的思想根源,並尋求如何徹底克服這種遮蔽,捍衛個人主體性不可代替和還原的存在空間。

(一)形而上學的“腳本”與個人生活的“普遍化”

作為區別於社會共同體的個人,如何理解其生活的目的?按照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及其“元意識”,個人生活的真正目的,就是突破時間、現象和個人意見,與某種超驗的事物建立起聯係,進入另一個代表永恒真理的世界。這種超驗的事物和永恒的世界代表著“人性”的完全實現和人的“本質”的完成,因而也就意味著個人一勞永逸地從無常、奴役、苦難中擺脫出來,實現徹底的“解放”。

根據這種觀念,個人的“真理”在於抽象掉生命個體的私人性和個性而形成的“人的共相”,因此,“個體生命”與“人的整體”、“人的公共性”即“社會整體”遵循著同一個遊戲規則,二者有著完全相同的目標、相同的理想、相同的活動法則,二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完全等同和重疊關係:既然個體生命的根據和價值源泉不在於“個體生命”本身,而在於由抽象掉“個體生命”的私人性和差別性而形成的“人的共相”,那麽,對於所有的個體生命來說,它所遵循的遊戲規則不能是個體性、私人性的,而隻能是同一性和普遍性的,這一遊戲規則以“人的共相”為依據,為每一個生命個體“公共”地分有,對所有的千差萬別的生命個體都具有普適的約束力,它相信,“所有時代所有人的終極目標,其實是一樣的”,“一組普遍而不變的原則支配著世界”,“並且這些規律是真實的是可以獲知的”[1]。為了遵循和服從這一公共、普遍的遊戲規則,生命個體必須自覺地放棄其私人的“偶然性”,而服從這一公共、普遍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