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意誌意識形態的世界

一、“理念”與“運動”[1]

1.共產主義規定的出場

《德意誌意識形態》關於共產主義社會的一般性描繪(“理念”規定),在與舊社會的對比中,呈現出這樣一種形態:舊社會,雖然由於分工[2]而使生產力得到了“高度的”發展[3],但是,由於作為活動的分工與作為活動產物的私有製是同一件事情,因此,私人所有者與無產階級(無產者)是對立的,這種對立表現為精神勞動與物質勞動、生產與消費、享受與勞動之間的分裂、分工。由於以勞動為中心的各種活動是自然發生的,因此,這種人類本身的各種行為成為支配人自身的、異己的、對抗的力量和破壞力,這一異化狀況還表現為政治的統治和被統治關係。與此相對的是,在未來社會(共產主義社會)中,由於對分工的廢除=對私有製的廢除,由各種生產力總體結合而成的個人乃至社會將實現對[生產資料]的占有,實現對社會既有意識又有計劃的控製。其結果就是,由分工而產生的對“排他性活動領域”的束縛將被廢除,勞動成為自主活動,個人之間的交往得以確立,生產力的發展與每個人能力的發展相適應,為統治和被統治關係提供保障的政治性製度也被廢除。[4]當然,除了上述有關共產主義=“理念”的規定之外,《德意誌意識形態》中還有關於共產主義的“運動”規定。

①“共產主義對我們來說不是應當確立的狀況,不是[變得異己的東西]現實應當與之相適應的理想。我們所稱之為共產主義的是消滅現存狀況的[實踐性地消滅][實踐的]現實的運動。我們隻應當敘述{以下問題},這個運動的條件[能夠按照實在的〈現存的〉現實本身來判斷]是由今天存在的前提產生的。”[5]

這是馬克思直接地對下述引用②——也就是說對恩格斯的執筆部分,即把共產主義=“理念”規定歸結為廢除“排他性活動領域”的束縛,以農業、漁業這些產業領域為焦點進行比喻性、象征性的論述——的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