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可見,秦漢醫學和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論,有著共同的自然科學基礎和建構體係的方法。董仲舒“天人感應”論是時代風尚的反映,是自然科學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也是秦漢社會思潮發展的必然結果。當然,毫無疑問,董仲舒和秦漢醫學的天人感應思想,有著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第一,天人感應的關係不同。在秦漢醫學,特別是《黃帝內經》中,天、人固然可以相應,但主要是以人應天,天可影響人體,人體不能影響天。強調的是客體的獨立性,以及由此決定的主體適應客體的必然性,而不是相反。董仲舒則認為天、人之間互感互應,天可影響人的機體,人的機體也可影響天;人要與天相副,天也必須與人相應,強調的是主客體間的對等關係,特別是人的主體性。
第二,理論的純粹性和明晰度不同。秦漢醫學雖然也用類合數偶的方法去連接天、人,論證係統的和諧與統一,但隻是不自覺地運用而已,還未上升到方法論的高度。董仲舒則明確地將其作為一種方法論原則來使用,有很強的理論自覺性。秦漢醫學認為,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二者互相包含,可以轉化,體現了其理論的辯證性和思想的寬容度。董仲舒卻強調陰陽的相互區別,不相屏雜,陰陽皆純。“陰之中相為陰,陽之中亦相為陽”[238]的論點,在於說明“丈夫雖賤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的社會關係,表現了其理論為政治服務的純粹性和明晰度,同時也表現了它的僵化、凝固和狹隘。秦漢醫學的基本精神是科學,以醫療實踐為立論基礎;董仲舒“天人感應”論則隻是利用醫學材料,科學和迷信夾雜,迷信窒息了科學。
第三,天人感應的目的不同。秦漢醫學重在用天、人相通來尋跡查蹤,由因求果,由果證因,為辯證治病提供依據。董仲舒“天人感應”論的終極目的,是為王權神授的政治理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