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淮南子》和《春秋繁露》在一係列問題上,又存在著重大區別。
首先,貫穿各自體係得最高範疇以及由此反映出的思想主流不同。《淮南子》的最高範疇是“道”,《春秋繁露》的最高範疇是“天”。前者承黃老道家思想之餘緒,與時遷移,應物變化,以因應為主。全書講論道德,總統仁義,“其大較歸之於道”[273]。它把失道與得道看做勝敗存亡的根本,認為失道則弱,得道則強,“國得道而存,失道而亡”[274]。它還分析了道的特征和功用,認為道能“覆天載地,廓四方柝八極,高不可際,深不可測,包裹天地,……施之無窮而無所朝夕,舒之幎(高誘注:幎,覆也)於六合,卷之不盈於一握”[275]。而且,天地之內,凡陰陽雨露所濡染者,都是“道德所扶”[276]。但道產生萬物卻又是自然而然,沒有目的和意識,“其生物也,莫見其所養而物長;其殺物也,莫見其所喪而物亡。此之謂神明”[277]。“道”貫通一切,是《淮南子》全書的總綱,它包容一切,卻不擁有一切,沒有意誌和情感。
《春秋繁露》貫穿全書的最高範疇是“天”。這是董仲舒對儒家天道思想的改造和發展。在董仲舒看來,天是“百神之君”“萬物之本”,人人必須體認天意,依天行事。四時代謝,社會治亂,以至人的喜怒哀樂,都是天意的體現。人君施政,必須仁民愛物,“省天譴畏天威”,才會政通人和;反之,則政衰民亂。天產生萬物並規定其消長盛衰的次序,有喜怒哀樂,任德而不任刑,尊陽而賤陰,有絕對權威。凡此等等,表明《春秋繁露》的天是傾注了作者社會政治思想的人格神,它統馭一切,人們必須按“以人隨君,以君隨天”的原則辦事,做到“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