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說“《西銘》通體是一個理一分殊,一句是一個理一分殊”,“逐句渾淪看,便見理一;當中橫截看,便見分殊”[341]。這就給人一個印象,似乎《西銘》是專講理一分殊的。其實張載本人並沒有理一分殊的思想,《西銘》中也沒有一句理一分殊的話。朱熹自己亦承認:“《西銘》本不曾說理一分殊。”[342]隻不過程頤在《答楊時論〈西銘〉書》中說過:“《西銘》明理一而分殊。”朱熹出於自己的需要,接過這個說法,將“民胞物與”說提到本體論的高度,納入了其理一分殊的規範之中。那麽,何謂“理一分殊”呢?理,就是封建倫理綱常,是“生物之本”[343]。理的整體和最高境界稱為“太極”,而“太極”是宇宙的根本,這是所謂“理一”;但就其化成各種事物來說,每個事物又有不同的理,所以叫“分殊”。萬物既產生、統一於“太極”,又是“太極”的具體表現,體現著“太極”的整體,這就叫“理一分殊”。朱熹在對《西銘》的解釋中說過:世界萬物都是天地的子女,天地則是由“理”派生出來的,這就叫“理一”;萬物產生之後,就有了“大小”和“親疏”之分,“親疏異情,貴賤異等”,人們“各親其親,各子其子”,這就叫“分殊”[344]。
具體說來,朱熹是怎樣用理一分殊論來規範張載的“民胞物與”說的呢?首先,將“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解釋為“理一”。張載本來隻是從氣一元論出發,以父母比喻天地,認為人的身體由充塞於天地之間的氣所構成,人的本性亦即作為統帥的氣的本性。從人與天地的關係和人在天地間的位置,引導出民胞物與的道德準則。朱熹卻抓住“塞”“帥”二字做文章,他說:“《西銘》解‘塞’‘帥’二字,隻說大概,若要說盡,須用起疏注可也。”[345]據此,他把“塞”解釋為“乃孟子塞天地之間”的意思,把“帥”字解為“乃誌氣之帥,而有主宰之意”。而朱熹的“太極”(理)是統貫一切,派生萬物萬理的,當然也就是“塞天地之間”,“有主宰之意”的。這樣,就用偷梁換柱的手法,將“塞”“帥”兩句歪曲成為“理一”。有了這個“理一”作為“關鈕”,“則下文言同胞、言兄弟等句……乃是此一理,與我相為貫通”,於是可以“上說父母,下說兄弟”,豈不妙哉!所以當有人問“塞”“帥”“此兩字便是理一處否”時,朱熹答道:“然”。其次,將“民胞物與”說、大君宗子說以及恭天孝親論歪曲為“分殊”。就《西銘》本身的思想來看,張載是想通過對“民胞物與”的論證,宣傳人人應以兄弟視之的人類之愛。朱熹抓住張載關於事親事君態度的論述,灌注己意,使其成為“理一”主宰下的“分殊”。他的方法是:第一,以得氣之偏正來說明人與物之“分殊”。他雖然也說人與物都生於天地之間,以天地之塞為體,天地之帥為性,但那是出於論證“理一”的需要。一旦涉及具體的人與物的職分時,則又各有不同。人“得其形氣之正,是以其心最靈,而有以通乎性命之氣”,“其等差自然如此”,故人與物是“分殊”的。第二,從人的不同職分和對君親的態度來說明人與人之間的“分殊”。他認為,君主是“繼承天地,統理人物”的,是天的嫡長子;“輔佐大君,綱紀眾事”的大臣,是皇帝的管家;一般的人隻需在“敬與恐懼”上“做工夫”,“勞而不怨”。他公開說過:“理隻是這一個道理,則同;其分不同,君臣有君臣之理,父子有父子之理。”[346]各司其職,各守其分,不能混淆,自然是“分殊”了。這樣,朱熹就將帶有泛愛意味的“民胞物與”說納入了他的理一分殊的規範。其間,他既利用了“民胞物與”說的對人以愛,恭天孝親的思想,使其統一在“理一”的框架之中,又防止了可能出現的物我不分,親疏不辨的流弊,使喜怒愛憎都不離“分殊”的製約。於是,封建統治自然井然有序,“天理流行”而人欲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