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傳統與現代之間:中國文化現代化的哲學省思

2.用宗法等級製改鑄大君宗子說

張載在《西銘》中所闡明的“大君宗子說”,主要是以民胞物與思想為出發點,要人們把君主看成是天之元子,視如長兄;把輔佐君主的大臣看成君主的管家。這種用宗法紐帶聯結君臣、君民關係的做法,其作用是創造和諧氣氛,論證天下一家的儒家理念。但是,這中間也隱藏著一個矛盾:既然君主是長兄,那麽,兄弟對長兄之命可以服從,也可以不服從。盡管封建社會中嫡長子的權力是極大的,但我們畢竟隻知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的古訓,而未聞“兄要弟亡,弟不敢不亡”的告誡,二者的區別是明顯的。所以,大宗君子說在本質上講固然沒有越出封建宗法製的軌道,但在客觀上畢竟包蘊了一點相對對等的意味。朱熹正是有見於此,才用嚴格的宗法等級製來改鑄大君宗子說。

首先,他要人們“事親如事天,事天如事親”。在中國封建社會裏,忠孝思想根深蒂固,宗法觀念深入人心。孝於宗族長輩,必然會忠於國家朝廷。朱熹正是看準了這一點,才將“親”“天”並舉,強調二者的一致性,以及孝親的必要性。他自己說過:“《西銘》本不是說孝。”可見“孝”是朱熹對《西銘》的概括和發揮。而他卻說這是“《西銘》之妙旨”,這就從“親親”的宗法觀念入手,用子孝於父的馴順觀念,消除了大君宗子說中潛存的可能出現的下對上不絕對服從的危機。其次,鼓吹人有等級之愛,主張愛有差等。他認為,從心中發出的“截然不可亂”的愛,便是“義”,“且如愛其親,愛兄弟,愛親戚,愛鄉裏,愛宗族,推而大之,以至於天下國家,隻是這一個愛流出來”。而這種愛是有區別的:“愛之中,便有許多差等。”“許多人物,生於天地之間,同此一氣,同此一性,便是吾兄弟黨與,大小等級不同,便是親疏遠近之分。”這種親疏遠近之分是以“三綱五常”為原則,是以血緣關係為依據的。於是,“這裏各自有等級差別,且如人之一家,自有等級之別”[347]。由此出發而施於人的愛,自然是循天理而昭然於天下的了。最後,他要人們各安本分,不與天地相違。他說過:“世上有‘依本分’三字,隻是不人肯行。”[348]因此,為了使人“依本分”,朱熹主張,在事親方麵,兒子不但必須而且隻能繼承父親的誌向。在事天方麵,隻能“述天之事”“繼天之誌”,否則,便是“悖德之子”“賊子”。如能循天理,愛其親,“盡人之性”,“充人之形”,就叫做“肖”,是與長輩一樣,能成器的。這樣,就算盡到了為人子的“分”,符合父子之“理”。朱熹說的“君臣有君臣之理,父子有父子之理”,就是要人們遵守各自的“分”。隻有各安其分,才能“各得其宜”,使“君得其所以為君,臣得其所以為臣,父得其所以為父,子得其所以為子”,“君尊於上,臣恭於下,尊卑大小,截然不犯”[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