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盡管主要是部政論性著作,但書中並沒有一個與現代政治學中的政治範疇相對應的概念,比較近似的概念是“君道”“治道”。與“君道”“治道”有密切關係的是“利”“欲”範疇,利是利益,欲是欲望,它們是君道、治道的基礎和根據。
《呂氏春秋》沿著荀子從人的物質需要出發探討禮義製度起源的思路,以“利”為核心,對政治的起源和功能作了進一步的探討。它認為,人類是為了自身的生存利益才結成群體、組成社會的。正是生存利益的需要才使人類結成群體,成為政治動物。以“君道”為代表的社會政治製度和政治原則就是社會群體的根本紐帶。
在一個沒有君道(君道代表的是倫理秩序和法律規範)的社會,人們失去了道德和法製的約束,完全依仗自然能力爭奪相殘,而這種爭奪相殘將導致“以盡其類”,即“把自己和社會消滅”。為了避免“以盡其類”的結局,保證人類群體的生存、發展,必須設立君王及其一整套社會政治製度,“聖人深見此患也,故為天下長慮,莫如置天子也;為一國長慮,莫如置君也”。自古以來,國家興亡更替無數,而“君道”則一脈相承,正因為它代表了人類社會的公共利益,“自上世以來,天下亡國多矣,而君道不廢者,天下之利也”[90]。
《呂氏春秋》作者強調君道乃天下之利,意在表明,在君王與天下的關係上,天下百姓是“君道”維護的價值目標,而君權王位,則是維護天下百姓利益的手段,“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長非以阿官長也。德衰世亂,然後天子利天下,國君利國,官長利官,此國所以遞興遞廢也,亂難之所以時作也”[91]。就是說,社會群體設立君王、天子、官長之權位不是為了君王、天子、官長的個人私利。但在衰亂之世,天子以天下為己之利,國君以一國為己利,官長以官職為己利,這正是國家不斷陷入動亂災難的原因。在《呂氏春秋》看來,王朝的興廢表明,具體的君王是可以廢黜的,而君道則不能廢棄,所謂君道就是務在利民而勿以自利。[92]這是因為,“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陰陽之和,不長一類;甘露時雨,不私一物,萬民之主,不阿一人”[93]。由此可見,《呂氏春秋》的政治起源觀不僅具有濃厚的功利主義和經驗主義色彩,而且具有強烈的民本意識。在秦國君利至上的政治傳統下提出和論述這一思想是非常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