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高祖立國以後,叔孫通、陸賈、賈誼等人所做的工作,屬於禮治初創階段。
草莽出身的劉邦,最初並沒有認識到儒學對於鞏固統治者利益的作用,並不懂得儒學的守成價值。經過儒生們的開導,才真正明白了其間的道理。根據史書記載,陸賈針對高祖不喜儒學的毛病,“時時前說稱《詩》《書》”。被高祖痛罵:“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陸賈居然大膽對曰:“居馬上得之,寧可以居馬上治之乎?且湯、武逆取而順守之,文武並用,長久之術也。……鄉使秦已並天下,行仁義,法先聖,陛下安得而有之?”[131]高祖和陸賈的這場爭論,實質上是如何看待儒學的守成功能的問題,大而言之,是如何看待禮治的功能。好在高祖有點文化自覺的意識,盡管麵對陸賈的詰難頗為不快,但仍然要其著書闡明秦亡漢興的道理,以及曆史上的經驗教訓。於是,“陸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嚐不稱善,左右呼萬歲。號其書曰《新語》”[132]。陸賈《新語》新在什麽地方?從總體上看,就是新在針對秦朝滅亡的曆史教訓,明確提出了尚德行仁的治國方略,認為“天道不改而人道易”。國家社會治亂的關鍵,在於“行仁義,法先聖”。“危而不傾,佚而不亂者,仁義之所治也。”[133]仁義之治,當然是禮治。陸賈所倡導的禮治,主要是指治國方略,同時也涵攝著以儒家仁義為核心的價值取向。值得注意的是,陸賈強調“文武並用,長久之術也”。過去不少論者認為這是陸賈思想中儒道兼綜或者儒法並用的表現,其實,這是儒家思想自先秦荀子以來形態更新的必然結果,是儒家思想的本質表現。在荀子那裏,既隆禮,又重法,但法從屬於禮,禮統率著法。荀子所謂“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134],便是明證。荀子既認為“法者,治之端也”[135],更強調“禮”是“強國之本”[136]“人道之極”[137]“國之命在禮”[138]。這些,說明作為戰國末期儒家思想集大成者的荀子,實際上主張治國之道在於文武並用。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就不難看出陸賈文武並用、董仲舒德主刑輔、漢宣帝“霸王道雜之”思想的發展邏輯,從而也就不難理解儒家禮治的某種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