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科學社會主義基礎研究

一、準確理解“社會”“和諧”的含義

準確把握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涵,首先必須弄清楚“社會”與“和諧”的內涵。

1.何謂“社會”

這是理解和諧社會必須首先要弄清楚的問題。通常講,社會(society)是以共同物質生產活動為基礎而相互聯係的人類生活有機體,是人們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產物。在中文裏,“社會”一詞最早出現於唐代《舊唐書·玄宗本記》中,當時所用的“村間社會”屬我國所見到的“社”“會”兩字的最早聯用。其含義是人們為祭神而集合到一起,與今日之用法相去甚遠。在我國,人們廣泛地在今天的含義上使用“社會”一詞,是從近代以來開始的。1875年,《東京日日新聞》主筆福地源一郎,為翻譯英文society一詞,而在日語裏首先創用“社會”一詞。英語society,來源於拉丁語societas,乃是夥伴、共同、聯合、聯盟之意。在德語裏,與“社會”一詞相對應的是Gesellschaft。它的詞幹Geselle是同居一室之夥伴之意。從各種語言來看,“社會”一詞都具有人與人之間相互聯係、共同活動的含義。[1]

在社會學裏,“社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社會”指與“自然”相對的“社會”,即與宇宙、萬物相對的人為地創造出來的一切,如宗教、道德、法律、製度、政治、經濟以及狹義社會等。狹義社會是關於複合的人聚集狀態的概念,像家庭、企業、學校、村落、城市、農村、國民社會、國家等就是狹義社會的例子。

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社會曾做過多方麵的論述。馬克思在致帕·瓦·安年柯夫的信中說:“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麽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在生產、交換和消費發展的一定階段上,就會有相應的社會製度形式、相應的家庭、等級或階級組織,一句話,就會有相應的市民社會。有一定的市民社會,就會有不過是市民社會的正式表現的相應的政治國家。”[2]按馬克思的觀點,社會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他們認為,社會是以人為中心的,但社會不是單個個人的堆積或簡單相加,它是人與自然之間和人與人之間雙重關係的統一。人與自然的相互作用關係體現為生產力,生產力是人們改造自然的物質力量;人們在生產活動中結成最基本的社會關係,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經濟結構,這是社會的經濟基礎;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法律設施及其相互關聯方式構成了社會的政治結構,而觀念形態的總和構成了社會文化結構,政治結構與文化結構二者的統一又構成了社會的上層建築。社會的經濟結構、政治結構、文化結構共同構成了社會總體結構。社會是人與自然和人與人之間一切關係在其中同時存在又互相依存的社會機體,是一個能夠變化並且經常處於變化過程的有機體。可見,馬克思、恩格斯講“社會”多是從廣義社會來講的,多指人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