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的建構性問題是20世紀認識論爭論的熱點之一。思維建構性作為一個理論問題產生,標誌著人們對認識結構認識的深化,即從認識的二維結構拓展到三維結構。
在康德哲學產生之前,思維的建構性這一理論問題還沒有凸顯出來。人們隻把思維理解為簡單的二維結構,而且在二維結構中隻存在一個決定與被決定的關係。正如恩格斯所說,在這以前的科學家和哲學家們,“一個隻知道自然界,另一個又隻知道思想”,他們或者用自然界來說明思想,或者用思想來說明自然界。眾所周知,舊唯物主義走的是“自然界→思想”的道路,反過來,唯心主義走的則是“思想→自然界”的道路,一個決定,一個被決定,簡單明了。20世紀初,美國行為主義創始人華生把思維簡單地歸結為行為刺激→反應的兩項式,這就是著名的S→R(刺激→反應)二項式圖式。與此相反,現代認識論圍繞著對人的主體性的研究,使S→R的二項式變為S→O→R的三項式結構,其中出現了一個中項(O)。由此,原來人們所理解的由自然界到思想或者由思想到自然界的模式被打破了,形成了這樣的三項式,即自在客體→主體→觀念客體。這裏,主體及其思維結構成了自在客體與觀念客體之間的轉換器,自在客體經過主體的轉換形成了觀念客體,其中主體是主動的,是信息轉換的加工、調節係統。
這個三項式的結構實際上凸顯了思維的建構性問題:(1)觀念客體的形成,一方麵受到自在客體的決定,表現為輸入係統,另一方麵又受到主體的思維結構的決定,隻有這兩方麵同時起作用,才有作為輸出係統的觀念客體;(2)在這三項中,主體表現為唯一的主動者,它以自己已經具有的思維結構去選擇、處理輸入係統,形成輸出係統,從形式上和功能過程來考察,這仿佛是主體在建構著客體,即主體以自己的思維結構分解、過濾、轉化著自在客體的信息,建構成觀念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