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與人的關係問題上不能是人說了算,事實上也做不到。人不僅要考慮人的需要,也要考慮自然的承受力和限度,也就是說要考慮自然的需要。人以自我為中心,或者說人類中心論,在價值觀上可以,而在科學觀上也堅持這個觀點隻能碰壁。人為了使自己免受懲罰,必須以科學的態度對待自然。隻有以科學的態度對待自然,才可能使人的需要得到合理的實現,也就是說才可能確立人在自然中的主體的地位。
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以社會與自然的關係的形式實現的。考慮自然的需要,也就是考慮社會與它的自然條件即生態之間的協調發展關係。社會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能量、信息的交換,不僅要適應社會的發展,而且要符合人類生態的需要。社會對自然的索取,不能超出自然的供應力、承受力與再生能力;而社會的廢棄物的排放,不能超出自然的吸收力和同化力。人不能充當奴隸主的角色而把自然當成奴隸。社會可持續發展就是以這種認識為依據的。一部人類的曆史是人改造自然的曆史,也是自然報複人的曆史。但這決不意味著人與自然的關係不是改造與被改造的關係,人應該放棄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事實上,社會的進步和人類的發展都是在改造自然中實現的。一個合理的生態環境不是純自然的、天生的,而是正確改造自然的結果。人類征服自然的曆史給人的啟示是,要合理地利用自然,必須有一個合理地利用自然的社會製度和正確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科學態度。這是馬克思主義考察人與自然關係的正確結論。